南京市市普通高中规范招生承诺书有哪些内容?
我校郑重承诺,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规定做好2016年度招生工作。
1)不以任何形式的不实宣传误导社会、学生和家长,或诋毁其他学校。
2)不因招生宣传干扰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不与学生和家长签定任何协议,或以承诺进重点班、实验班、强化班、特长班等名义影响和误导学生中考志愿填报。
4)不与其他学校以联合办学、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名义,进行“捆绑式”志愿填报。
5)不以借读生、旁听生、试读生等各种途径,接受非本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在校就读。
6)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签约费、承诺费以及捐资助学款等。
7)不发生违反上级主管部门招生办法规定的其他各类行为。
我校愿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若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不践行上述承诺,校长及相关责任人愿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