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标准
评定标准按《方案》,同时要求要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如果违规违法受上级处分或搞有偿补课被有关部门发现或者上课期间在教室内接手机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向学生推销商品和索取财物的,思想政治表现定为“差”等级。
2、政治学习、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政治学习、继续教育培训期间,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积极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考勤标准按《指导方案》执行,具体规定如下:迟到扣0.1分,缺勤扣0.2分,学年内累计扣分,不封顶。
(升旗缺勤:国旗下讲话结束即按缺勤算;政治学习缺勤:迟到45分钟即算缺勤)
3、关于抽调教师协助完成校务的规定。
暑假招生需抽调教师协助,安排教师的顺序为新一学年教七年级、八年级的教师。其中通知新生是否录取由新一年教七年级的教师负责,人数不够的话再抽调新八年级的教师。监考、评卷由新八年级教师负责,不够再抽调新七年级教师。教务处于暑假放假前,将拟抽调教师名单公布,个别有特殊原因无法到校的教师须自己找人替代。否则视为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任务,影响新一学年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等。